清豐縣院偵監(jiān)科科長翟志鋒
翟志鋒,男,現(xiàn)年39歲,中共黨員,1996年11月參加工作,現(xiàn)任清豐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科科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多年來,他時刻牢記宗旨,踐行司法為民,在平凡中堅守追求,在平常中擔當責任,在平靜中綻放激情,留下一串閃光的足跡。他連年被評為院先進工作者,2007年被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全省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先進個人,2008年被濮陽市人民檢察院評為優(yōu)秀檢察干警,2011年被濮陽市委命名為“優(yōu)秀共產黨員”,2012年被濮陽市文明委授予“濮陽市第二屆道德模范” 榮譽稱號,同年12月又榮登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主辦的“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中見義勇為類“中國好人榜”。
一、加強自身修養(yǎng),礪煉忠誠品格
理想信念是立身之本。翟志鋒始終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積極參加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一創(chuàng)雙優(yōu)”活動,牢記“秉正、敦行、尚德、致遠”清檢院訓,和“敢為人先、拒絕平庸”清檢精神,始終將檢察官“三個至上”、“四個在心中”植根于心。
業(yè)務技能是擔當之本。參加工作以來,他堅持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精一行,學中干、干中學,礪煉擔當之本。偵查監(jiān)督工作,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審查逮捕,這是一項法律性、業(yè)務性極強的工作,既是打擊犯罪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公民權利被非法侵害的重要關口,一旦出現(xiàn)錯捕,不僅法律尊嚴會受到褻瀆,而且檢察機關還要承擔錯捕責任,這就要求辦案人員既要嚴之又嚴、慎之又慎,又要具有過硬的法律功底。為此,在工作之余,他經常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先后參加了檢察系統(tǒng)專業(yè)證書班和法律本科班的學習,以優(yōu)異成績取得了法律本科學歷,順利通過了全國初任檢察官資格考試。
實踐鍛煉是事業(yè)之本。實際工作中,面對各類疑難案件,翟志鋒能夠理論聯(lián)系實際,正確分析,準確判斷,提出精辟獨到的見解,成為名符其實的“辦案能手”。良好的法律素養(yǎng)和扎實的業(yè)務功底,為創(chuàng)造性開展工作打牢了堅實基礎。近年來,他先后參與辦理了895 件1247人的審查逮捕案件,追加逮捕了40件51人,立案監(jiān)督33件42人,使一批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嚴懲,使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權益得到了保護,有力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二、心系群眾安危,救人不留姓名
翟志鋒說,作為一名人民檢察官,要有心系群眾的高尚品德,為民解難的公仆情懷。他是這樣說的,更是這樣做的。
2010年1月3日下午15時許,當時天空飄著小雨雪,道路結冰,路面很滑。翟志鋒在去臺前辦案返回途中,突然看到前方有一滿臉是血的女子,雙膝跪地哭喊著向過往的車輛招手求救,但過往的車輛均未停下。此時的翟志鋒憑借長期以來形成的職業(yè)敏感性,立刻意識到前面可能有車禍發(fā)生,急忙搖下車窗玻璃,把頭探出窗外,聽到女孩泣不成聲說:“出、出車禍了……出車禍了……”翟志鋒毫不猶豫地停下車,展現(xiàn)在他們眼前的車禍現(xiàn)場是一片狼藉慘不忍睹。一輛大貨車與一輛面包車迎面發(fā)生碰撞,面包車嚴重變形,車內的七八名群眾均不同程度受傷,一名四歲女童的一只眼珠子向外突起,頭部血流不止,哭聲微弱,其父親腿部和腰部嚴重骨折,抱著受傷的女兒已不知所措,只顧哭喊著,叫著女兒的名字。在天氣極端寒冷、孩子血流不止的緊急情況下,翟志鋒一面找止血用品一面找保暖用品,他果斷的把汽車上的棉座套扯下來圍到受傷的孩子身上用于保暖,從一女士手提包內找到女用衛(wèi)生巾捂到孩子的傷口處用于止血;一名受傷群眾被甩出了車外,已不省人事;其他受傷者都已被眼前的慘狀嚇懵了,只知道大聲痛哭,其中司機被卡在方向盤處臉色蒼白,呼吸困難,說不出話來。翟志鋒等顧不上多想,一邊呼喊圍觀的群眾幫忙,一邊指揮過往的車輛謹慎行駛避免車輛二次撞擊而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同時打電話向120、110求救。
時間就是生命。他們三人指揮在場的群眾用木棍撬開被撞扁的車門,先救出最為嚴重的司機,又先后救出車內的其他受傷人員,因當天路面較滑,交通事故較多,120急救車已全部出動,已沒有可用車輛,他就用辦案車輛往返三次把傷員送到了醫(yī)院。傷者親屬緊緊抓住他們的手跪在地上,感謝救命恩人,可翟志鋒只是說了句“我們是檢察官,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就離開了救護室,沒有留下姓名和電話?;氐絾挝缓笠咽峭砩?點多了,到辦公室后才發(fā)現(xiàn)手上和衣服上都是鮮血。后來他們沒有聲張,更沒有向黨組和院領導邀功請賞。
時隔兩年,這些被救群眾始終沒有忘記他們的救命恩人,幾經周折打聽,于2011年12月14日,千里迢迢從周口來到濮陽市檢察院郭建新檢察長辦公室,見到恩人后,他們用緊緊的擁抱表達了自己衷心的感謝和內心的激動。他們手里拿著錦旗和感謝信,錦旗上寫著“英雄救人不留名,感恩濮陽檢察官”幾個金黃色的大字,前來感謝救命之恩。經了解,原來當年的被救群眾是從周口來濮陽范縣串親戚的,他們被救傷勢好轉后就回到了周口,一直在尋找救命恩人,找了快兩年了。他們說:“感謝濮陽檢察院的領導培養(yǎng)了這么好的檢察官,感謝他們的救命之恩,是他們救了我們的命,找不到救命恩人,不當面表示謝意,我們一輩子心里也不踏實。”
2011年12月以來,他熱心救助受傷群眾且淡泊名利的感人事跡,先后被中國新聞社、《檢察日報》、香港《文匯報》、《河南法制報》、《大河報》多家媒體報道,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2011年12月22日,濮陽市檢察院向全市檢察機關發(fā)出了向翟志鋒等三名同志學習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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